广州律师向市民倡议: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2日
2013年2月1日上午9时许,连霍高速公路渑池段义昌大桥发生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截至18时,已造成9死11伤。当日,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大货车行至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市渑池段义昌大桥时发生爆炸,造成该桥南半幅桥面垮塌,部分车辆和人员坠落桥下。被炸坍的桥梁高度30米,共被炸坍2个桥洞,长度达80多米。目前,消防官兵已经从现场清理出9辆大货车,坍塌物下面还压有多辆小轿车,具体数字不清楚。但他们估计,至少有25辆车坠桥。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自古以来的民族传统,但社会发展到现在,这个传统所表现出来的破坏力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
其一,全国各地每年春节因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就达上万起,伤亡人数也是数以万计。
其二,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颗粒物是PM10以及PM2.5的重要来源,是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实验显示,燃放烟花爆竹后,PM2.5数据两小时内就能暴涨10倍甚至更高。
为了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广州律师黄利红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
倡 议 书
鉴于我国目前环境空气质量的严峻形势,鉴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以及巨大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已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为此我们倡议:
一、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不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起责任,严加监管。
三、建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在初八上班时,不放“开门炮”,为改变陋习做好表率。
让我们每一个市民都从我做起,担负起社会责任,共同建设好我们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