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律师认为刑事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好处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4日
广州番禺律师:13322804716,黄利红律师。
广州番禺律师认为刑事被害人有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以下好处:一是有利于赔偿及时有效的得以实现;二是可以不用缴纳案件受理费;三是有利于法院更好的量刑。
广州番禺律师指出,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广州番禺律师还说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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