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黄利红认为,法院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擅自加重刑罚会破坏认罪认罚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9日
广州刑事律师黄利红认为,法院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擅自加重刑罚会破坏认罪认罚制度
今天一个同行问我,被告人签暑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法院能否以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太轻为由,加重对被告人量刑?
我认为法院没有权利这么做,否则违反了刑诉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是违法的。如果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法院应当在庭审前建议检察院进行调整。
当事人是基于对司法的信任才认罪认罚,法院擅自加重量刑,不仅是损害了被告人的辩护权,而且破坏了司法诚信!动摇认罪认罚的根基!
其次超出量刑建议的量刑范围加重判决,造成审判权对公诉权的侵蚀。
再则这种加重量刑,势必会制造新的矛盾,不利于被告人认罪服判,带来不好的审判效果。